日志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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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大道# #002656# 2022年1月18日,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摩登大道、ST摩登,代码:002656)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查明,摩登大道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丶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 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摩登大道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以上市公司或子公司名义为林永飞等关联方提供连带担保共5起,其中:2018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金额累计21,928.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8%;2018年度对外担保金额累计31,928.50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1%;2019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金额累计46,928.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摩登大道未及时披露该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提供重大担保的情况。摩登大道2018 年半年报、2018 年年报均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半年报仅披露其中2 起担保事项,涉及担保金额合计20,000 万元,未披露剩余3 起担保事项,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2018 年12 月至2019 年8 月,摩登大道未经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以预付账款、预付投资款、预付工程款、现金混合管理等形式,通过供应商、加盟商等账户,累计向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提供非经营性资金约24,691.21 万元,用于归还贷款、借款或投资给其子公司、其他股权投资、支付瑞丰集团日常费用或工资等方面。 截至2018 年末,摩登大道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合计15,099.83 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4%;截至2019 年6 月末,摩登大道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合计24,379.1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4%。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摩登大道2018 年年报、2019 年半年报均未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故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摩登大道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此前,2020年4月1日, ST摩登发布《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2021年12月7日,ST摩登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由于摩登大道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预告,为维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摩登大道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登记。 宋一欣律师认为,摩登大道案的索赔条件为:2017年4月27日至2020年3月31日间买入摩登大道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0年4月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最后修改于 2022-01-26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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